徐寅不喜欢陆琛,从小时候第一次见面就不喜欢,那种感觉就像是一种天生的,基因里自带的排斥。
有时候徐寅会觉得这种排斥来得莫名其妙,毕竟陆琛是所有人眼中的乖孩子。
一个乖孩子怎么会讨人厌呢?讨厌乖孩子的人,大概率不会是个好孩子,所以他大部分时间都会把那种从骨子里冒出来的无端厌恶掩藏起来,不让自己成为异类,这正是徐女士一直想要的。患有先天性超雄症的孩子也不一定是天生坏种,只要有足够的爱支撑他,或许他可以正常地生活在人群中,而不是被送进精神病院,成为一个疯子。
成为一个人人眼中的天才,品学兼优,这是徐寅给自己规划的未来,就像陆琛一样,虽然讨厌,但这确实会赢得许多人的喜欢。
如果不是那天晚上发生的事,徐寅会一直这么认为,也坚信自己不会成为一个天生坏种。
可惜人的命运总会在一个莫名其妙的节点因为一些事而改变。比如那天晚上他因灼热难耐而跑到窗边吹风,因此恰巧看见陆琛提着一只黑色的垃圾袋丢在小区五号楼斜对面的垃圾站里。
垃圾站是用水泥和红砖砌的一个三米见方的垃圾堆,因为那几天四号楼的三楼正在搞装修,里面堆积了不少建筑垃圾。另外小区每栋楼前都有一个绿色的垃圾桶,平常居民丢垃圾都就近选择,除非要处理较大类型或是气味很大的垃圾才会去五号垃圾堆。
陆琛家在二号楼,距离五号垃圾堆有至少五十米的距离,他三更半夜不睡觉为何要舍近求远去五号垃圾站扔垃圾?
灼热的夏天大概只有晨光微熹的一小段时间是凉爽的,便是讨人厌的苍蝇也会在这个时候停下不停煽动的翅膀,惬意滴停留在堆积了厚厚一层黑色油渍的红砖上。
徐寅慢悠悠的移动脚步,最后目光停留在那堆建筑垃圾最右边的一只黑色塑料袋上。
他小心翼翼爬上凌乱的碎砖堆上,将那只极不起眼的朔料袋用手指勾了出来,然后拎着它跑回房间。
厨房里飘来饭菜的香气,老隋端着饭碗走出来,一边喋喋不休地跟隋夜聊二模成绩,一边招呼他赶紧洗手吃饭。
“你手里拿的什么?”老隋不太高兴地问,他讪讪地笑了下,拎着塑料袋跑进房间。
塑料袋里装着一只砖头,暗红色的液体已经渗进砖头的缝隙,看起来有些渗人。徐寅突然就想起以前被他埋在楼下花园里的那只死鸭子。
“徐寅,吃饭了。”
徐女士的声音从厨房传来,他连忙把砖头踹进床底,抖了抖手,把塑料袋团吧团吧丢进垃圾桶……
“所以你早就知道是我呀!你果然跟我是一类人。”陆琛的声音里透着一丝得意,那表情就像在说,你看,我们果然是一种人。
“或许吧!”徐寅用力顶了下枪,示意陆琛往前走。他不否认自己在情感上无法共情别人,因此才会在隋夜偷偷丢了那块砖之后佯装无事发生,也并没有在所有人都认定李春花是杀人狂魔时出来澄清举证,本质上来讲,这件事与他没有任何关系。
也许陆琛说的有一点是对的,他和他是同一类人,也正是因为是同类,所以他才从骨子里讨厌这个人。
与之相反的,陆琛对徐寅的感情却更为复杂,其中既有同病相怜之感,同时又嫉妒徐寅完美的家庭能给予他粉饰太平的土壤,而自己,作为一个毒贩子,哪怕是有立功表现的线人的儿子,他除了在一个畸形的家庭里寄人篱下之外,没有任何人能给予他所谓的养分。
他需要带着完美的面具活着,借以掩盖过去的肮脏。他也曾以为自己可以平静安稳地生活,有一个体面的工作,哪怕养母不喜欢他,但作为英雄的儿子,他觉得人生总是有光亮的,这些光可以抵御人们所谓的基因缺陷。
可惜,这世界上总有那么多不如意,比如那个消失了很多年的母亲突然来辽市找他,一夕之间,他所有的粉饰溃不成军,变成了一个天大的笑话。
“瘾君子的儿子就是瘾君子的儿子,你以为人家养了你,你就是缉毒英雄的孩子了?做梦吧,你们老梁家骨子里就是脏烂的,卑鄙的。”
冰冷夜里的话像一把刀,一下一下往他身上桶,顷刻间就把他桶得千疮百孔,血肉模糊,他想,如果没有这个人该多好?